- 在同一栋房产中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各方,应如何计算土地使用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1988]15号)第四条关于纳税人确定的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
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第五条关于土地使用权共有如何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各方,应按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