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有房子正在还贷,可以给别人做房贷担保人吗?
那当然是有一定风险的了!
如果你朋友不能按时归还贷款超过三个月时,银行就开始记录你朋友和你的个人征信不良记录;
如果还一直没有归还***,银行既可以直接向你朋友追要***,也可以直接要求你承担担保责任,代为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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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则你没有钱,银行一样可以查封你的财产,就是你现在还贷的房产肯定难保;
总之,作为担保人的还款义务和借款人是一样的,因为现在银行都是要求承担连带责任,而不是承担一般责任。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的方式分为物保和人保,物保包含抵押、质押等;人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房贷相当于你以新买的房子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只是银行直接将该借款支付给了开发商。房屋抵押贷款属于抵押,也叫物保。现在你亲戚要你提供担保,是人保,也就是保证,他向第三人借款,如果他不偿还,债权人就可以找你偿还。律师建议: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给别人提供保证。保证的责任很重,债务人跑了之后债权人***你,必须还款。你之后找债务人追偿,往往是追偿不到的,风险极大。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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