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征用和占用?
通俗的讲,征用就是把农民集体的土地转变为国有性质的,土地不再属于农民,而是属于国家的了。占用类似于租用或者借用,土地性质没有改变,仍然是集体土地。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用。征用是指国家为了保证社会公共事业或者公益事业的发展,体现全社会的长远利益,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主要用于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对土地的征用一般需要满足四个条件:
(一)征地必须是一种***行为,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征用;
(二)征地必须依法取得批准;
(三)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方案必须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公告和公开;
(四)征用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占用是指为了兴办乡镇企业、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村民住宅等,经依法批准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土地收储和征收区别?
一、土地收储:
是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简称。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地方***和国土部门顺应“经营城市,经营土地”的需要所进行的我国土地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成果。应该说,这几年来,通过实施土地收储及招拍挂,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性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土地征收:
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土地储备中的收购,征收,征用,置换这四个词怎么解释?
先回答你征收和征用的区别,在原《土地管理法》中使用的词为“征用”,新《土地管理法》中进行了修改,改为“征收”。
原意都是指将集体土地通过一定的法律渠道变为国有土地的过程,随着法律的完善,发现征收比征用更能表达该意思。所以目前征收专指该过程,而征用变成了在不改变所有权的情况下,为了国家或者公共利益而临时使用集体土地,一般为临时用地,到期后要归还集体经济组织的,如,发生战争时需要某个集体的土地时往往***用这种形式,待战争结束后归还原单位。收购,就是其字面意思,就是储备中心将原用地单位不使用的土地“买”过来,纳入储备库。不过该行为往往带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意思表示。根据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场情况确定何时何规模投放市场。以起到对土地市场的调节作用。置换,就是一个用地单位根据城市规划或其发展需求,在取得新的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将原占用土地交还***,一般由土地储备机构代为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