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9月1日施行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新旧对比
1、法律分析:现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这些规定现在逐渐暴露出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问题。
2、《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5倍以上10倍以下;破坏黑土地等优质耕地的,从重处罚。
3、新法实施前发生的非法占地行为,在新法实施后继续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构筑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依照新法处理。新法实施后发生的土地违法行为,一律依照新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项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
2、第三十二条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市人民***协调;协调不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3、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0年江西省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的实施,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辖区内的一切土地。
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的内容包括关于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耕地的保护和利用、对建设用地的开发和使用、监督检查以及法律责任的规定。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9月1日施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