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价报告有效期从何时开始计算?估价报告有效?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规定“土地估价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但未说明从何时开始算起。有效期的设置:有效期即为报告有效期,等同于估价结果的有效期。有效期实质为报告责任期。所提供的评估报告为正式交付的产品,只有正式交给委托方后,对于委托方才是有意义的,所以一般认为报告的生效日应是提交之日。而评估基准日的那个时点,评估报告和评估结论甚至都未产生,所以根本谈不上生效。
土地评估报告是否有使用年限?
土地评估报告有效期是2年,但通常行业执行准则是半年(6个月)有效时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强制拍卖土地案中,评估报告注明有效期为2年。土地估价报告审核事实上上是对土地估价师已完成的土地估价报告进行体检并提议评判意见的做法或经过。土地估价报告审核能够分为外部审核和内部审核两类。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一定要做吗?
是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必须做。因为地质灾害是自然灾害之一,具有突发性、危害性和不可控性,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和损失。
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可以全面了解地质灾害的危险性、易发性和频率等特征,提高人们对灾害风险的认识和防范意识,科学规划和建设,减少地质灾害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是的,根据《***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35号)要求,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的各类建设项目,在其可行性研究阶段或项目立项前,都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不按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的,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不得批准供地、用地,发展改革部门不得办理立项审批或备案手续,规划和建设部门不得办理规划建设手续。因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