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土地权属争议主要有哪几种情况?
引发土地权属争议主要有三种情况:
①土地权属不清。谁是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不明确,双方当事人都提出权利主张,自称是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却又没有确切的权属来源证明,引发土地权属争议。较为典型的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土地所有权争议。
②土地面积不准。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合法证明,证明文件上的四至界线与实地一致,但实地面积与批准面积不符,因而引发双方争议。这种情况在征地中较为常见。
③土地界线不明。此类情况在国有农场与周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争议中较为普遍。
大家知道什么是土地权属吗?有争议该如何解决呢?
我们1981年前是公社社办集体农业单位,1982公社变乡后成了农村,农民集体,向国家交公粮,税费等,并有了集体土地证,单干后各户向国家按分得土地面积交粮交税,可现在镇***领导说我们这是镇***的土地,并将我们留的机动地镇***领导包给了外地人,我想问镇***可以经营土地吗?土地证上写的集体,经营方针种殖粮食,我们是属于乡镇农民,土地应是农民集体的,还是镇***的不明白,请有识之士回答谢谢!
村委会与村民的土地纠纷?
村委会与村民之间土地***问题,如调解不成,不同的土地***依不同途径解决:
1、土地确权***
土地确权***,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2、土地侵权***
土地侵权***,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3、土地行政争议
土地行政争议,按一般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处理。
土地一直种植几十年没有争议归谁所有?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答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和村集体的,农民对土地只有承包经营权,没有所有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