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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1、是规范性文件。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的若干意见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2、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是指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管理,加强农村土地资源的统筹配置,实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方案。其中包括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等关键步骤。
3、法律依据:《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第六条 严格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 宅基地使用权应该按照当地省级人民***规定的面积标准,依法确认给本农民集体成员。
4、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5、实际中,属于村集体、村民小组和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在实地也是比较清楚的。最后,土地登记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
农村宅基地是老人的名字,房子是儿子出资盖的其他子女有继承全吗?_百度...
有继承权利。如果这是父母的遗产,在父母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女儿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因宅基地不能继承,房屋可以继承。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解答如下:房屋是小儿子所建,即是小儿子的财产,而非父母的遗产,故大儿子无权继承。《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由此可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正常情况下,如果宅基地是父母的,那么房子是小儿子间的话,小儿子是对上面的建筑是有继承权的,而两个人大儿子是基本上没有人吗?全力去分的,但是如果两个人的户口还没迁走,那么上面是可以在集体申请宅基地的。
应该是啊你奶奶不在了应该是你爸爸继承的谁说你爸爸出钱盖的房子也是对的啊你奶奶老了吗没钱盖房子说说啊应该是你奶奶你爸爸是可以继承的。
土地使用证超范围过户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并没有针对 土地使用证 超范围过户的法律规定。《城镇国有 土地使用权 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土地使用权转让 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国有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证可以凭 房产证 直接过户。 国有划拨性质的土地使用证需补交 土地出让金 后过户。
法律主观:(一) 国有土地使用证 和 房屋所有权证 的联系 《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 国有土地使用权 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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