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土地管理法第43条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解读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土地管理法43条!44条!76条!83条原文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释义:第四十三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释义:第43条
- 4、土地使用规定相关法律法规有什么
- 5、村集体宅基地是国有建设用地吗
- 6、国土法第42条,43条的内容
土地管理法43条!44条!76条!83条原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内容如下: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
2、《 土地管理法 》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 集体经济组织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3、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 征地补偿费用 和其他有关费用。
4、非法占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第44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或集体土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
6、《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释义:第四十三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与第四十四条是关于建设用地的法条,第六十七条是关于监督检查的法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
需要在征得***部门的同意下,由公司之间以资产转让的方式进行交易,其产权通常是不能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释义:第43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四十条 所有权人设定他物权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法律分析:物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享有物权,在物权受到伤害而拥有的维护物权安全的权利。物权请求权包括物权确认请求权、物权返还请求权、妨害排除请求权等。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为正确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为正确审理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中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返还财产。需要注意的是,物权人的物被他人侵占,物权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使物复归于物权人事实上的支配。
第三条 异议登记因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事由失效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物权归属的,应当依法受理。异议登记失效不影响人民***对案件的实体审理。
土地使用规定相关法律法规有什么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有:允许以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允许以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开展使用权抵押融资;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等。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4、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村集体宅基地是国有建设用地吗
法律分析:老宅基地不属于国有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宅基地所使用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不是国有土地。《土地管理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宅基地属于建设用地;耕地属于农用地。怎么区分宅基地和耕地(一)时间期限不同:宅基地使用者没有期限限制,土地使用证有30年50年70年的期限限制,划拨土地使用证也没有期限限制。
国土法第42条,43条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内容如下: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
《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_a***_]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关于土地管理法第43条和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解读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