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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 土地使用权 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 土地使用税 。 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2、法律分析: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
3、法律分析: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结束时间是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的当月月末。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结束时间是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的当月月末。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 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 土地使用权 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 土地使用税 。 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交付使用的次月起。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结束时间是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的当月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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