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土地上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土地上的附着物属于谁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已经在耕地上建的房子怎么办
- 2、哪一年在耕地上建房必须拆除
- 3、农民能不能在自家耕地上建房?为什么?
- 4、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地上建筑物怎么赔偿
- 5、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村委要收回土地,承包人是否有权要求赔偿地上...
- 6、地上附着物包括哪些
已经在耕地上建的房子怎么办
如果在耕地上建的房子没有相关建房许可的证件,那就属于违章搭建,就应该去相关管理部门去补办相关的建房许可证件。及时的补办这些证件,才不会被拆除。法律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二条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法律主观:已经在耕地上建房了,如果有建房许可的相关证件就不必担心,就因为一些原因需要拆除也会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没有建房许可的相关证件,就属于违章搭建,房子就会被强制性拆除,拆除的同时也没有相应的补偿。
有可能会拆除。各地政策实行不一样,对于占用农田、耕地建设的农村自建房管控越来越严,有些地方会***。现在农村建房需要先审批才能建,未经审批建设的房子会***。
哪一年在耕地上建房必须拆除
按照我国土地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在耕地上建造永久性房屋,一旦发现必须无条件拆除。国家对农田的保护发生了很多相关的规定。我必须要在土地上建造房屋,要申请主管部门给予批准和准确方可建造,否则一律无条件拆除。
法律分析: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后乱占耕地动工建房的,一律要从严整治,对占耕房屋予以拆除,对占用耕地实施复耕复绿。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前乱占耕地动工建房,但至发文之日止仍未完工的,一律要停工待处。
亲你好,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后乱占耕地动工建房的,一律要从严整治,对占耕房屋予以拆除,对占用耕地实施复耕复绿。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前乱占耕地动工建房,但至发文之日止仍未完工的,一律要停工待处。
顶风违建”,要坚决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曝光一起,依法依规严肃进行查处,加快推进问题整改。2020年7月3日之前耕地建房也属于违法行为。属于占用耕地建房,那房子肯定是违法建筑,必须依法拆除。
农民能不能在自家耕地上建房?为什么?
1、在自家田地里盖房子是违法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土地不是个人的。
2、法律主观:不可以在农村耕地上建房。根据法律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石、***矿、取土等。
3、农村耕地是不可以建房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不准任何单位及个人在农田保护区域之内建房、建坟、***石、***矿、取土或者进行其它损害基本农田的活动。
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地上建筑物怎么赔偿
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建筑物和构筑物。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可由征地方与被征地方协商确定补偿标准,协商不成的,拆除单位或个人的房屋设施,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若土地承包合同没有约定的,承包人要负责清理地上附属物,将土地恢复原状。土地承包合同同意承包人建设附属物的,可以要求发包人予以适当补偿。到期归属问题属双方约定。
法律分析:承包土地到期后,对随着物怎样赔偿,可以依据承包合同的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村委要收回土地,承包人是否有权要求赔偿地上...
1、你好。具体要看你们当初签订的承包合同,对此有无规定。如果规定村委要赔偿,那么可以索要。可以聘请律师代理,比较专业。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2、对于土地上青苗和地上物的毁损损失,属于当事人因土地被收回和强制清理造成的直接损失,应予赔偿。对于后续剩余承包期的可得利益损失不属于直接损失,对其不予支持。,民法典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
3、这样情况可以协商,要求增加果园的承包年限。一般是不能要种树补偿的,因为合同已经到期,你种的果树你可以拿走。
地上附着物包括哪些
1、地上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房屋附属设施、水塔、水井、桥梁等构筑物、花草树木及铺设物等。
2、法律主观: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称。
3、地上附着物指什么 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