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土地要流转?
答:土地流转的根本原因是:是要集约经营。以前,土地下放到户,实行以家庭为主的联产承包,土地面积小且分散。一家一户的土地统一流转给大公司或家庭农场,无论技术,和信息占优势的经营者,这才是农业的出路。
二是便于机械化大生产,土地流转后易土地调形,绠便于机械化作业。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现在农村的劳动力大量的进入城市,脱离了农业生产,但他们的土地不能闲置,所以把土地租给农场或者企业及个人,让土地不至于荒废,利国利民。
怎么理解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是在我国土地公有制的前提下,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只流转附属于土地之上的相关权利。
简单举例说明。比如,我从村集体承包了3亩土地,但是3亩土地承包过来之后,我自己不种(使用),而让你去种(使用)我的土地,像这种方式就是土地流转。
但是土地流转有一前提,那就是土地不管是你种还是我种,土地的所有权永远归村集体,我和你之间不能一商量把土地用钱给买了或卖了,我和你都不能把承包(流转)的土地从事非农业活动,或是私自改变土地用途。
农村的土地流转主要有八种形式:
1、转包。我从村集体承包到土地之后,在承包期限内,我再把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转移给你,我俩商量个时间,让你种多少年,这就是转包。
2、转让。我从村集体承包到土地之后,但我又不想种地了,你给一定的转让费,我和村集体解除承包合同之后,你再与村集体签订承包合同,这就是转让。
3、互换。我承包的土地离你家近,你承包的土地离我家近,我俩一商量,得了,把土地换着种算了,这样你我种的就方便多了,不用跑很远去种地,这就是互换。
4、入股。我把我承包的土地作价,让你种,但我不要现金要股份,你每年赚钱了给我分红就行,这就是入股。
5、出租。这个和转包类似,只不过你想种我的地,你得给我租金,这就是出租。
6、兼并。这个规模就大了,比如一个有实力的企业来村里从事农业生产项目,他把我的土地和村里所有的土地都租过去用于农业项目,这就是兼并。
7、收回重新发包。我承包了村集体的土地,但是一直荒着不种,村集体就可以把我的土地收回,与我解除承包合同,然后再把土地发包经别人种,这就是收回重新发包。
对于土地流转的理解,应该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有的人赞成,自然也有人反对。但客观来讲,土地流转是当今时代发展的一种趋势,就像现在的内容传播媒介从纸媒到PC端再到现在你正在使用的手机移动端一样,难以阻挡。
仔细回想你会发现土地流转一词似乎也就是在近十年的时间里逐渐传播开来的,为什么呢?因此农村劳动力往城市转移得越来越多,因为以前的家庭式小农作业难以满足与日俱增的人口口粮,因为越来越多的资本将市场放到了农村这片待开发的领域……
为了从国家层面进行引导和调控,***推出了农村土地的三权分置政策,总体保持农户土地承包权的稳定,只流转土地经营权。
这样一来,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就有了一个良好的土地基础,将土地集中起来搞生产,在农作物产量和质量上方便管理,在市场供需上便于调控,有利于我国农业往节约集约方向转型,更大程度上地利用好农村土地资源。
但是流转市场必须制度化和专业化,违约成本不能太低,保障流转双方的土地权益不受损,尤其是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否则很容易让农民对土地流转失去信心,不利于农业的整体发展。
我国农村的土地制度是集体土地所有制,集体土地不允许买卖,但集体土地承包的经营权(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依法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农民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国家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或个人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国家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适度流转的目的是为了有效解决农村土地千家万户分散经营,生产效率和规模效益低下,不利于提升农业机械化和集约化水平的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确保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的原则;
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坚持“自愿、有偿、依法”的原则;
三、坚持土地***优化配置和土地同其他生产要素优化组合的原则;
另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一些非农经营公司打着开发农业项目的旗号,变相圈地搞房地产开发等非农建设也是国家所不允许的。
其实这个政策最后怎么样还看不出来,先看土地都都是谁流转的,是原来土地承包责任制的时候按人头分给各家各户的土地,估计在很多地区,这就是一家人每年的主要生活来源,土地一流转,他们很多人就面临着没地可种,你可以说去打工的,去做点小买卖,还能增加家庭收入,但是我们想过吗,农村哪有那么多企业能用了那么多人,有多少人能光顾这些自己做生意的,随着城镇化的推进,更多的人进入城市,这部分人的再就业问题怎么办。
再看这些地都流转到谁手里,种植大户,想做农业的人,他们现在是怎么做的,还是种原来的农作物,但是他们是盈利的,一是规模化种植,相应的成本降低了,二是国家为了鼓励土地流转有一部分***补贴,在农产品价格相同的情况去下,他们会比原来农民挣得多。所以一方面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一方面是为了扩大规模生产的经营者,如何平衡俩者之间的利益就是关键。当然,一个要租一个要赁,市场行情说了算,也无可厚非。
所谓土地流转,简单的说,你是农户,你所承包的土地,你可以以转让、转包、合作、租赁、入股等方式,把经营权也就是使用权流转给其他农户或者经营团体,因此取得的收入归你,但接受转入方不得改变原有土地用途。
土地流转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后乡村财产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是依据农村现实状况提出的。
(1)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块经营,不利于规模化、产业化、机械化,效率低,产出低。
(2)农民为多收入,进城打工,出现了土地闲置荒废,无人耕种,威胁粮食安全。
(3)城乡两元发展,使现实中城乡差别越来越大。
因此,中央从实际出发,放宽农民对所承包土地的出租、转让、抵押等权利。并出台相应政策。
2004年,***院颁布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决定》指出“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并于广东、浙江、上海、天津等多地开始试点。
2005年1月29日,农业部公布第47号令,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并于2005年3月1日起施行。此办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规范了土地承包权流转行为,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