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作为临沂的一个县城,现在房价10000多一平,比临沂市区还高,原因是什么?
作为费县人,也觉得费县的房价太高,新小区,周边和绿化比市区的小区差很多,价格都在一万以上,一万二三的多,老旧小区,没电梯的都要八九千,基本上要超过罗庄区,和河东的房价差不多了。
前段时间去了一次梁邱,发现如果你去过县城西南边几个乡镇就会知道费县的房价为啥高了!费县的山区太多,山区近几年发展力度很大,人都有点钱,但是居住条件差,道路不便,山太多,山路也不安全,农村小伙如果想找对象,只能去县城买房子安家。感觉费县的男女比例失调问题很严重!女孩子抢手的很,最低配都要求男方城里有房子!
费县的房价,在临沂市三区九县数的着!10000多一平,作为一个县城,着实有点高!费县房价为什么这么高呢?我们简单分析一下!
第一个原因是刚需大,现在大部分农村的青年都去城里打工了不愿意回家住了,青年人结婚的主要条件之一就是在城里有房子,所以父母砸锅卖铁要给孩子在城里买一套房子,还有部分先富起来的村民已经不在村里居住了,许多人都涌向城里买房子,就形成了房子紧张的局面,还有人们买涨不买跌的心理,促就了房价的上涨!
第二是费县优越的地理位置。费县依山傍水,环境优美,空气质量指数比临沂高,生活质量比乡镇优越。其次是费县乡镇太多,作为行政中心,人们都愿意向城里集中,不在临沂做生意的就选择在费县安家了。平邑房价低的原因就是离临沂远,条件好的就去临沂生意或打工安家了。
第三包括教育在内的各种优质资源集都中在了县城,费县人特别淳朴,想着老的想着小的,给孩子买房子应该在自己没住进新房的时候也在远期规划了。房子是大事。人往高处走,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接受好的教育。
看了这个问题,心想我大美费县厉害了!我老家就是费县胡杨镇,亲戚有在县城住的。费县县城房价均价在5,6千左右,10000多一平的个别情况,不是大众房价,小县城不可能比临沂房价高,纯属胡扯!
我现在生活在临沂,临沂房子均价也就6,7千左右。费县房价10000是个别现象,不过马上费县通高铁了,并且与临沂1个多小时车程,环境空气优美,今后房价肯定会越来越高,但是在高整体房价也不会超过临沂的。
亲们,你们那里房价多少一平?欢迎小伙伴继续留言评论!!
有没有让你感到震惊意外的刑事案件?
案件陈述:2013年,山东费县的一对夫妻突然消失,警方搜寻后,在离受害者家不远的一个山洞里发现了夫妻二人的尸体。而其中女受害者的尸检结果令人发指!
而其中女受害者的尸检结果令人发指!女受害者身上各种淤青,抓痕,咬痕,一个***被咬碎,另一个被一根牙签穿透。最终警方抓获四只禽兽嫌疑人。
第一主犯 张学军 他是本案里犯罪团队的策划人,团队核心分子。此人从小无父,母亲出走,奶奶抚养长大。读到初中后不再读书,开始到处流浪,***。曾经于20岁前后***被抓,是个“二进宫”分子。犯案时25岁左右的。
第二主犯 王吉营 自小也是不学好,新泰网吧里结识了张学军,觉得张学军脑子好使,混社会经验足,后就和张学军到底流浪打劫。犯案时21岁左右。
第三罪犯 付刚 通过王吉营结识的张学军,也不是什么好人。虽然加入团伙是新人,其残忍手段可不像一个新手,而且他伤害女主是最厉害的一位。犯案时25岁左右。
第四罪犯 赵某 他是本案中年龄最小的一位,因未成年获得了夸大处理。
这起案件整个作案过程堪称近些年来最不能让人容忍的案子,四名恶魔用惨无人道的手段对夫妻两人进行百般折磨后残忍***,尤其是他们供述使用的那些手段,让作为旁观者的大众感到毛骨悚然。
据电视台报道,夫妻两人是刚刚结婚的小夫妻,非常幸福的家庭。没想到还没度完婚姻的甜蜜期就被这四个恶魔盯上了,这四人通过密谋偷袭开始作案,再到控制两人之后,对男子进行数次暴打,并且为了好控制把他的裤子拔掉进行捆绑囚禁起来,对于女主的迫害这里就不多加陈述了,因为他们的手段太过残忍。当然,做这一切就是为了钱,所以他们威逼利诱男主把银行卡密码说出来,然后安排人去取了钱。最后把夫妻两人残忍杀掉,抛尸河中。由于河水不深暴露太快,所以他们把两人的尸体藏在了山上的山洞中!
说一说湘潭当年的“黄静案”吧!
2003年2月24号上午湘潭临丰小学年轻老师黄静被人发现裸死在宿舍的床上!身上有伤痕和男人的***斑!
后调查发现,黄静1982年出生,1999年师范学院毕业,在临丰小学当音乐老师,生前正和姜俊武热恋,23号晚上姜俊武在黄静房间留宿,早上才离开,黄静身上的***就是姜俊武的,但死者处女膜完好!看到这里很多人就会第一反应“姜俊武是坏人,是她害了黄静”!当时黄静的家人,特别是她母亲就死死的咬住姜俊武,说他禽兽不如,是畜生!在和她女儿恋爱期间欲突破女儿最后防线,她女儿不肯就被姜残忍***了。粗粗的一看,也确实像是这么一回事,姜俊武是最后见到黄静的人,黄静是***死在床上,而且身上有姜的秽迹。种种情况表明,姜俊武欲行不轨,被拒绝愤而将她***!一时间民情激愤,纷纷指责姜是“禽兽”!让***判姜***,以慰美丽年轻的死者黄静在天之灵,以慰她父母亲痛失爱女的伤痛!可法律是公正无私的,不会放过坏人,也不会冤枉好人。
很快现代的法医侦查手段解剖尸体,显示黄静死于“疾病”!3月19日,湘潭市公安局委托湖南省公安厅刑侦局进行第二次死因鉴定。鉴定结果是:黄静系肺梗死引起的急性心力衰竭与呼吸衰竭死亡。其家人不服鉴定结果,多次请国内其他权威部门进行鉴定。7月3日南京医科大学鉴定为心肺功能衰竭证据不足,属于非正常死亡。8月14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也认为是非正常死亡。2003年6月2日,姜俊武被刑事拘留。湘潭市雨湖区检察院***纳省公安厅的鉴定,一***(中止)罪***姜俊武。姜称:当晚他与黄发生了抚摩等自愿的亲昵活动,没有试图***她。黄后来出现口吐白沫、抽搐的症状,但自称没事,他于是在清晨离去。他离去的时候以为黄在熟睡,并不知道她其实已经死亡了!
后来湘潭雨湖***一审判决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7399.50元。判决书指出系黄静在潜在病理改变的基础下,因姜俊武***用较特殊方式进行的性活动促发死亡。姜对黄的死承担50%的民事责任。2007年湘潭市中级人民***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这件案件当时反响很大,有的人认为为什么会姜俊武无罪,是因为姜家势力很大,上下疏通做了手脚,让司法失去了公证,让被害人蒙冤了。我不这样认为!我认为案件侦查过程和最后的审判结果都是正规正常和合理的!姜俊武没有***热恋中的恋人的动机,他的过失是在亲热的过程中使用了一点力气,想突破恋人的最后防线,最后并没有形成实质性行为,不过是“通过手释放了”(卫生纸上和黄身上精斑的来源)。他不知道黄有隐藏疾病,他的行为诱发了死者的疾病,他对她的死亡负有民事责任,不负刑事责任。这里我申明一点:我不是专业人士,这只是通过我的了解和认识做出的自己的理解。我相信姜是无辜的,相信黄静的死亡是“遗憾的意外”!——当年我正好在湘潭开早餐店,黄静案的一个律师常去我店里吃早餐,零星听到他说过一点点!当年我还当回事,后来才知道“黄静案”如此轰动一时!
逝者安息,生者坚强[祈祷][祈祷]!
提到这个问题,让我想起了一个毛骨悚然并震惊国内的案子,在2005年7月27日,北京发生了一起令人毛骨悚然的杀妻分尸案,只因为公公婆婆过于溺爱小女儿而导致的婆媳之间的矛盾。最终丈夫残忍***了自己的妻子,并将其分尸,而这一切都被年幼的儿子看到听到。
李某是方某丈夫,是一个非常孝顺的儿子,李某有个妹妹,一直是父母的掌上明珠,父母一直对女儿非常溺爱,无论什么要求都会满足女儿,而这一切让李某的妻子很是郁闷,无论在家做什么事都要为小姑着想,小姑的能力很差,嫂子也是不停的迁就忍让,可中午因为一些事情他与公婆闹翻了,不让他们再来看自己的孙子,这样过了一段时间,公公婆婆非常想念自己的孙子,于是就来到了方某的家里,由于双方之间的矛盾,产生了激烈的冲突,意外发生了,丈夫因为生气方某对自己父母的行为,用铁锤打伤了方某,而后和父母及后来的小姑一同将方某分尸了,而这血腥恐怖的场面被儿子听见了,使他幼小的心灵受到了残忍的伤害。
这个案件非常令人意外和震惊,世界上怎么可以有这样的行为发生,一切都源于溺爱。
被连续性侵两次报警,因为之前没有反抗,比较难取证,所长就决定设局,等再来的时候,抓个现行。令人震惊的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案犯又得手了!
有一家人两兄弟共有三个孩子,但都需要外出打工养家,所以他们就决定留下大嫂,在家带三个孩子。三个孩子都很小,分别是三岁四岁和六岁。
因为家里没男人,不幸被镇里的一个混混盯上了。这混混姓刘,矮矮瘦瘦的,一天到晚无所事事偷摸拐骗的人。有一天半夜,他偷偷爬过围墙,到了卧室里,大嫂被惊醒了,但是混混手里有刀,考虑到有三个那么小的孩子,大嫂没有反抗,混混完事就走了。
第二天大嫂即犹豫又矛盾,加上白天要带三个孩子,也确实很多事情,模模糊糊的还没考虑清楚,一天就这么过去了,结果晚上混混又来了。
第三天大嫂果断的去派出所报了警,因为大嫂完全没反抗过,所长觉得取证比较困难,就决定设局:厅里安排几个人,抓个现行,人证物证皆在!
大嫂起初是不同意的,但想想所长说的确实没错,加上混混没有其它过激行为,又有警员在厅里,想着不会有事,就答应了。
当天晚上在厅里埋伏了三个警员,等啊等啊到了下半夜,混混真的又来了,带队的按事先商量好的:房间有呼叫声或者三分钟后,冲进去抓个现行。
没想到三分钟后,警员冲进去的时候,混混已经得手了,并穿好衣服正在***逃走。于是赶紧去追,没想到混混人矮矮瘦瘦的,跑的还挺快,体力也好,那叫跑的如行云龙腾,楞是追了两天街都没追上,辛亏第三条街有个保安听到声音,跑出来把混混逮住了。
在警员盯着并时刻守住的情况下,依然被罪犯得手了,这实在是太令人震惊了!
各位看官,这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