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退耕还林,土地30年不变,以后会怎么补偿?
退耕还林土地三十年不变的政策深入人心,有部分群众积极参与退耕还林之中。目前参与群众收入可观,关于以后补偿的问题,我认为群众不会考虑补偿问题,而是考虑长久性生产,投入高效林业,绿色林业。
以后具体怎么补偿主要是看农村的发展,至少目前关于土地的,农民可以根据耕地多少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方面),退耕还林补贴(林业),生态公益林补偿(林业),按照发展趋势,补贴种类应该不会有大的增加,金额有可能会增长。
感谢邀请回答,国家为了响应各地退耕还林,退地还草有偿补助,对于退耕还草,每亩地补助1000元,对于退耕还林补助1500每亩,对于退耕还草补助,是分为两次,第一年补助600每亩,第二年补助400每亩。对于退耕还林,分为3次发放,第一年补助800元每亩,第二年300元每亩,第三年是400元每亩!补贴会一卡一户下发到农户手里!对于退耕还林或者还草,树木还是你的,土地还是集体的! 以后补贴这得看国家政策!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对于补偿:
我觉得还是会因地制宜,我也是一名基层生产队长,现在的土地确权不知道国家又会有什么新的方案出台。
总而言之我们一定要听党的话,按照国家***的方针政策路线走,我们就一定会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2007年退耕还林,土地确权30年不变问题。我认为国家已给你两轮16年的补贴啦,不能再有补贴啦。因为当时退耕还林的条件是土地沙化严重的,收入不足一百元左右的,25度坡以上的。土地不是随便退耕还林的,退耕还林林子成林后,可以搞养牧种药种草林业开发搞旅游业。同时也改变了当地的生态环境提高和保护了其它土地的地力,达到了增产增收,及林业的附加值。
农村土地永久退出,每亩将补贴30万元?11月开始这是真的吗?
推进农村拆旧复垦 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为了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支持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妥善解决农村建设用地闲置问题,广东省人民***分别于2018年和2019年印发了《广东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实施广东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补充通知》。
01基本概念“拆旧复垦”中的“拆旧”是指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自愿将闲置或废弃的农村房屋等地上建(构)筑物拆除并退出建设用地的行为。由乡镇***、街道办负责组织实施;“复垦”是指乡镇***、街道办作为复垦项目业主组织申报实施复垦项目,复垦后形成的农用地仍然由原土地使用人按农用地用途使用。02重要意义通过拆旧复垦,可减少农村闲置、低效建设用地,优化农村用地布局,也可助力乡村振兴,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拆旧复垦政策的实施既美了乡村,也富了乡亲。03政策结合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旧”改造、“三清三拆三整治”、破旧泥砖房清拆整治、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削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整治以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等工作中,涉及农村建“构”筑屋拆除和土地复垦复绿,其中符合拆旧复垦政策规定的,可结合拆旧复垦项目一并实施。04村委职责(一)宣传政策,引导权利人自愿向村委会提出拆旧申请,填写拆旧申请表。(二)协调村民会议,拆旧需经地块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三)向乡镇人民***提出拆旧申请,提交拆旧申请书、拟拆除旧房屋和所在宗地实地照片、拆旧明细表等资料。05利益分配复垦指标交易后收益扣除成本后,净收益按5%、5%、5%、10%和75%的比例分配给县、镇、村、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省***已设立复垦指标交易最低保护价为50万元/亩,每复垦1亩农村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大约可以得到30万元收益。06乡村建设农村增收拆旧复垦后,土地继续由农民使用,权属不变。复垦指标净收益的75%直接拨付给农户、农户增收。改善环境通过拆旧复垦,对农村闲置、废弃的农村房屋等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治,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促进脱贫省定贫困村、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原中央苏区等34个县(市、区)拆旧复垦形成的复垦指标可以优先交易。振兴乡村县、镇和村集体的复垦指标收益将全部用于所在地脱贫攻坚、生态修复和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这是那里来的消息?这纯粹就是道听途说,这样完全不可能的消息你还拿来在头条咨询?
即然头条将这个问题推给了我,不妨咱们就闲聊几句。咋一看这个消息让农民能够为之兴奋,必竟是每亩30万元,对于农民来说就是天文数字,在地里苦一辈子每亩地也挣不到这么多钱。况且,现在农民大多把挣钱的方向定位在外出打工上,土地的作用如同老厂里的闲置机器,它的存在撑起着企业没有倒下。农民失去这不挣钱的土地,到时连个身份都没有,人不人、鬼不鬼的就悬空了。
我是农民,不希望这是真事
虽说现在是经济社会,“金钱是万能的,没钱是万万不能的”,这是大家都生活在不愁吃的好时代,不会去思考没粮食的困惑。如果农民都去挖空心思的丢下土地挣钱,粮食的危机迟早就会发生。到那时,一堆堆花花纸不能当饭,一块块金银不能食用,二个大馒头才能保住性命。
土地是农民的车间,是社会分工分给农民的岗位,不要小看这几亩薄田,这可是咱们农民的“金山银山”,是社会发展的“底牌”。农耕是咱的主业,打工只是副业,农闲时间打打工,回家有吃不完的白米细面。***如粮食真的出现危机,今年种、明年收,家有粮食心不慌。余粮贡献给社会,也能提高咱农民的重要地位。
30万买断了农民身份,也买断了农民的后路
现在农民人均土地不足一亩,过去口头中所说的“一亩三分地”早已成为历史。就给你按一亩地算,给你补贴30万,你是能买房、还是能买车?还是能给孩子订房媳妇?一样也干不了,最后落下个“田钱”两空。
留有那几亩地,这是国家给咱农民吃的定心丸。守着土地就是守着根,屈屈30万就断了农民祖祖辈辈的根,是不是太不划算了?
老辈人说:到什么时候,人都离不开吃饭。咱农民地卖了、农业身份也卖了,若干年后这代农民非得掏大价钱买吃的,让你后悔都来不及。
总结:这样的消息理智的农民不欢迎。这样的消息实属谣言、这样的提问是误导农民,大家不可轻信!
这个政策可信度不高,但凡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事情,要么是有试点,总结经验稳步推进,要么先放风,听听舆论的看法,可网络上说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像是真的,而这个农村土地永久退出倒是没有那么大舆论的声量!
现在的年轻人都不喜欢种地,因为种地投入多产出少,再说经常外面打工,家里的庄稼也少有时间打理。所以把地免费送给亲戚朋友种的大有人在,我父亲七十多了,还种我堂哥、堂弟的地,可能是老年人吃苦挨饿受穷怕了,手里有粮心里不慌呀!把地承包出去收租金的也不少,丈母娘家地很多,可是全家外面经商,地都承包出去了!还有个别人,嫌出租都麻烦,索性让地荒芜了!
所以把地划归集体,集约化生产,效果可能会更好,也符合当下的实际情况!现在已经十一月份了,没有听说有啥动静,所以个人认为,眼下落实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再说了,一亩地补偿三十万,这个数目也不可靠,开发房地产、或者建工厂,投入跟回报还成比例,若是靠种农作物,收回成本要多少年呀!
开荒30年以上土地归谁所用?
农民苦,开荒人更苦。
开荒30年,“开荒的事实”在事实上已成大家公知状态,大家对此也公认,开荒30年以上的成果应属于开荒人。即:开荒土地今后的承包经营权益应属于开荒人享有。但承包经营权应有期限的限制,比如说:30年,……,50年,70年。
- 但,以上分析是出于“开荒人对开荒土地开荒利用已实施30年以上”的既成事实来说的;开荒人对开荒土地的利用,从长期投入收益的角度分析,30年并不算长;国家也对农业承包实施推行“基本维持原有承包不变,进行三轮延长”的政策,三轮延长指:1983——1998年,15年,第一轮;1998——2028年,30年,第二轮;2028——2058年,30年,第三轮;开荒人在国家政策上也具有开荒30年后继续承包利用所开荒土地的政策基础。 但仅仅如此,如果开荒人没有与村委会等发包主体签定书面承包合同的话,开荒人的权益是仅仅停留在口头上的,开荒人缺乏有力的凭证的话,开荒人的权益有可能大打折扣、没有必要保障的。
手握合法承包合同,权益才有保障
开荒30年以上的土地,开荒人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根据所开荒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不同(土地分为: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来签定不同的农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施行)第十三条规定:
- “ 农民集体所有 和 国家所有 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 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
- 不宜***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取 招标、拍卖、公开[_a***_]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 家庭承包的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 国家所有 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由此可见,“不宜***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的 荒地,***用“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公开的,而不是私下众所不知的),开荒人与发包方签定承包合同进行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