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年限有什么规定吗?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第三十八条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由上可知,土地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以耕地为例,我国大部分地方的二轮承包是从1998年前后开始到2027年前后结束,那么耕地的流转期限就不能超过2027年。
村委会集体土地流转是不是不能超过任期?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规定,农村集体地可以流转,流转期限应当协商,可以是短期,也可以是长期,法律没有作出强制性规定。如果协商超出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也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
土地流转期限于与村委会任期没有关系。但一般不超过二十年,最长不超过三十年。
这是由有法律依据的。土地承包法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
村委会集体土地流转与任期没有关系,是以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关。
集体土地流转期限为30年。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收益的分配,是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核心,也是决定市场能否健康有序发展的关键,关系到集体建设用地的合理利用和耕地保护。因此,土地使用权流转收益分配制度的设计一开始就应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并按市场规则运行。
土地流转合同一般签多少年最合适?
一般可以在一至三年期限为一个周期,期满根据对方的效益再协商签订。因为,市场有风险,土地流转也有会有风险,土地流转签约需谨慎。 附:(2005年1月19月农业部第47号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利益。 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个人土地流转期限?
个人把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将其经营权流转给第三方的期限,要与个人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相一致。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荒地流转的年限?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为三十年至七十年。那么,荒地的承包期是多少年呢?
1993年11月5日,***中央、***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指出,为了稳定土地承包关系,鼓励农民增加投入,提高土地的生产率,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三十年不变。开垦荒地、营造林地、治沙改土等从事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
1996年6月1日,***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指出,四荒地实行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政策。在经过治理开发的"四荒"地上种植的林果木、牧草及其产品等归治理者所有,新增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在协议规定期限内,治理者拥有使用权,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承包、租赁、拍卖"四荒"使用权,最长不超过50年。
1998年11月7日,***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指出,由于“四荒”治理开发投资回收期长,风险大,必须有长期稳定的政策。允许“四荒”使用权一定50年或更长的时间不变。
1999年12月21日,***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开发农村“四荒”***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9〕102号)指出,承包、租赁或拍卖“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与对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应依法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合同和协议经县级人民***批准生效后,双方都应认真履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因负责人的变动而随意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取拍卖方式的,要标定拍卖底价,实行公开竞价。“四荒”使用权承包、租赁或拍卖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2002年4月11日,***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指出,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基础上,实行“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农民承包的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以后,承包期一律延长到50年,允许依法继承、转让,到期后可按有关法律和法规继续承包。
综上,荒地的承包期为50年甚至更长,到期后可按有关法律和法规继续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