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贷批下来了,能结婚么?
- 为什么我本人未婚,征信报告上显示已婚了?这对以后房贷有没有影响?
- 有个有房贷的男友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 婚前贷款购房,是自己名下,父母一直在还款。婚后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 结婚为了给女方彩礼欠不少外债,婚后有房贷还要还债,女方该不该承担相应的还债责任?
房贷批下来了,能结婚么?
如果贷款人和还款人也是你一个人,那么产权就属于婚前财产,属于你一个人的。
如果你的爱人也参与了贷款还款,那么不管产证上有没有他的名字,将来他都可以凭借还款凭证来要求赔偿。
为什么我本人未婚,征信报告上显示已婚了?这对以后房贷有没有影响?
首先说下你的这份征信报告,如果你确实没有领取过结婚证,你可以对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出错误信息变更申请,然后由户口所在地民政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再说已婚人士在房贷和信用卡申请的申请过程中币未婚人士更有优势,这个你不用担心。
有个有房贷的男友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有房贷就得每月按揭,属于正在建设中、打拼中。按揭房子属于银行的资产,而这个房子还是自己的负债。意味着每个月有***的还房贷,直到还完房贷并且能产生现金流以及资本化才是自己的资产。
白手起家,第一桶金都是很累的、艰辛的、痛苦的、乏味的、慢长的。只有先苦后甜,后续能裂变多项资产,才能从为钱工作转化到钱来帮你工作。
富有之前,都是延时享受,战略性的***,购置有形资产!!!
首先有房贷证明有房子,也是一种实力的象征,算是好事吧,当然了,要是能找个没房贷但是有房子的男朋友就更好了。
其次,有房贷不可怕,可怕的是他没有还房贷的能力。要是他的工资还房贷之外不影响日常生活,那还好。要是还了房贷捉襟见肘,甚至需要你接济,那你可就要考虑好啦:那就意味着你们在一起后,你的收入要拿出一部分来支援他,你的生活水平会大打折扣,心理上的不平衡也会如影随形,让你不知道跟他在一起为了什么,等你们结婚生娃了,你就更郁闷了,生活水平一落千丈,各种比不上单身时候…
当然了,找男朋友不能只看他当下有没有房贷,那就太肤浅了。你要看他有没有上进心,未来的收入会不会有上升空间;你要看他有房贷是什么原因,是父母不给力但是自己凭本事挣的首付(这个证明他有本事,还不用搭他家里的交情),还是父母不给力自己又没本事费老劲儿掏空家底付的首付(这个将来可能会需要偿还人情),又或者是父母挺给力的但是他又上进,有全款的能力但是追求资金的流动性,或者追求一步到位买了大平米的房子。
总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吧,找对了人,别说有房贷了,一起凑首付也没什么了不得,自己付出得来的劳动果实才能安心享受,你要是自己啥都没有,人家大房子好车置备齐全了等你的话,你恐怕也不太会有话语权…
有房贷的男友是一种怎么样的体现?
房贷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投资。
有房贷的男友是好还是坏呢?
男友如果先有房贷后有车贷说明责任比享受更值得珍惜的男人,一般有房贷的男友不会让女友也分担一部分房贷。毕竟还没结婚而且房子又不是女方的名字。防止以后有什么争执。车只是代步工具而已不能涨价值。 有能力者两样都可以拥有。有家庭车也一样有用,但不是必需品。
能先有房子的人,都应该有一定的工作基础社会经验丰富有一定职位的男人,对投资也有点认识的人。 买房如果觉得供压力有点大可以选择租出去减少个人还贷压力。如果自住房子可以说是以后结婚的一个筹码,给丈母娘的一种安心把女儿嫁给你。没有房子的租房天天给房东催房租没有一点自己的空间,感觉活在别人的世界一样是一种心理难受。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所谓投资)。但愿政策真的朝这个方向走。
找个男朋友有房(房贷)的还是不错的,至少结婚了有固定婚房。但是,万事都是错综复杂的,结婚前买的房,虽然是首付,名字是男方的,结婚后那就要夫妻俩还房贷了。万一10年后俩人离婚,房产是没有女方的,只能说扫地出门,也就是说帮他还50%房贷,渣男轻松得到房子还怕找不到第二段婚咽?尤其是大城市。
婚前***购房,是自己名下,父母一直在还款。婚后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婚前购房,婚后还贷,要分具体情况,如果婚后个人收入还贷的,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你父母在你婚后帮助还贷,但没有明确,还***仅赠于你个人的话,那么,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买房在进行房产分配时有以下几种情况:
1.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为个人单独所有的房产证,该情形下为产权人个人所有,即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配偶有权对其清偿部分要求返还;
2.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婚后办理了个人单独所有的产权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此情形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您好!
我们把这套房子区分房产和***两部分来看待。根据题主描述,如果婚后没有增加配偶名字的情况下:
以下就上述两个结论,分别说明一下。为了表述方便,以下所说的“一方”,均指的是房产登记人。
题主提到:婚前、自己名下。
按照描述,可以推断为:购房款是一方(或者一方父母)出资,配偶并未出钱;房产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
这种情况,可以认为这套房子属于此方,与配偶无关。
所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但是注意这里有个前提,如开篇所讲:婚后没有增加配偶的名字。增加配偶名字之后,意味着一方将房产的部分份额赠与给了配偶,配偶是有产权份额的。
题主提到:是父母一直在还款。
首先,对接银行的,应该是登记人(房屋产权人,作为还贷人)。所以,一般情况应该是:一方父母把钱打到一方的账户上,然后银行从此账户上定期将房贷划走。
你好。很高兴回复你的提问。
婚前所购房产为婚前财产,就是说首付的钱是婚前的。[酷拽]
但婚后共同还款的部分属于两个人的。如果婚后一直是父母一直还款的话,在诉讼中可以提供还款凭证向***申诉。[灵光一闪]
不过怎么判定不好说。
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你在结婚前,父母给你按揭买了房子,房产证写的是你的名字,按揭款由父母每月替你还,不用你操心。然后你结婚了,但房产证还在银行手里,直到你父母替你还清所有按揭***,银行才会把房产证给你。放心吧,这种情况下,只要你不在房产证到你手里之后再加上配偶的名字,房子就是你的个人财产。现在房子基本上都在升值,如果是大城市房子能升值一倍都不止,这些升值的钱仍然属于你个人所有,这属于婚前财产的转化。虽然婚姻法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收入都属于夫妻所共有,但你婚前的房子不再此列。但是,如果说婚后你父母没钱了,由你们小两口还按揭,那情况就有变化了,你俩出的按揭款属于你们夫妻所共有,并且从此时开始房屋升值部分也属于夫妻所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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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为了给女方彩礼欠不少外债,婚后有房贷还要还债,女方该不该承担相应的还债责任?
什么叫该不该,婚姻就得共同承担明了的私人婚前的债务,婚后的房贷更要共同负责与承担!否则你就不要接受婚姻!
结婚为了给女方彩礼欠了不少外债,婚后还有房贷要还,这个本来就是很明显很实际的事,既然是婚姻事实了,那就不要分你我了,一个窝里睡,一个锅里吃,都是一体了,我们就要拿出真心诚意来,得要做做人做的事来,只进不出是个啥概念?这也叫夫妻吗?那叫姘居!
你说天下那有那么好的事,为了娶你借这借那,把你接进来就不要你“付一分利息”,你就那么心安理得的睡在男人从银行里借贷买来的房子里,不操心安心吃安心睡!那不是把男人当成“唐僧肉”了呀!谁吃一口谁成仙。
然后呢?生下的孩子叫“私生子”,没人照顾他的生活,没人承担他的债务,因为那是他爸爸为了娶他妈妈留下的债务,他妈妈从一进家门开始,就没有承担过一分债务,这叫上代留下接。
如此婚姻,一代比一代穷。你说天下能有几个真正的能人啊!绝多数是普通平凡的老百姓,赚着普通的工资过着普通的生活,娶个老婆还不实在,明明是乌鸡还把自己当凤凰,本来就是农家女却要公主的待遇!这叫糟践啊!问不对题,不负生活责任!到时家不像家,穷得叮当响!
你说男人要这样的婚姻有啥用,不娶还好,一娶一个穷,那叫一个遭罪啊!
既然是事实婚姻就要一个婚姻的样子,要婚姻就是要幸福,要幸福就要同心协力,相互扶持,相互承担,相互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