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购房合同能上户口么?
通过购房落户渠道办理落户的外地户籍人员,必须提供两证。即仅凭购房合同无法申请办理。办理户口迁移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但是武汉市市内迁转的情况,只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即可办理。
武汉购房结算政策:
1。非武汉市中心城市户籍的购房者,如果在市中心城区购买1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总房价超过50万套,在签订购房合同后,可以申请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2、非武汉市户籍购房者,如果购买的房屋属于远城区,且面积超过90平方米,可在武汉申请非农业户口。
公产房过户需要户口上的人同意嘛'?
如果和你签订共产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系该房产的承租人,那么他是唯一对该承租权具有处分权的的人。
其他人无权阻碍,另外还有医检提醒你的事情,公产房有其特殊性,有些地方管理共产房的单位不允许公产房买卖。
有些地方允许,在签订合同之前你调查了么?如果允许买卖,你就尽快催促对方履行合同,否则可以***对方要求其履行合同
公产房变更承租人(原承租人去世过户)的话要原承租人的配偶,子女(不包括儿媳,女婿,孙子)以及户口在该公产房户籍下的亲属同意并签署“协议书”。
公产房置换手续(买卖过户)需要原承租人本人,和户口在该公产房户籍下的亲属同意并签署“协议书”。公产房买卖,只是过户的时候要交纳更名费,其中公产房分公产住宅和公产门市,住宅更名费各个地区稍有不同,但是大概费用就是评估额的8%,你可以用房价大概算下。
需要同意的。公产房产权属于单位或者集体,个人无产权,不存在过户,只能本集体或者本单位内部人员之间通过单位房管部门,申请变更使用人名字;公产房与私产房的区别在于产权,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产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卖给谁,也无法继承或办理婚前公证。
公产房产权属于单位或者集体,个人无产权,不存在过户,只能本集体或者本单位内部人员之间通过单位房管部门,申请变更使用人名字;公产房与私产房的区别在于产权,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产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卖给谁,也无法继承或办理婚前公证。
是需要的,公产房就是共有产权房,这种情况必须要户口上的人签字确认按指模的,这和个人产权房不一样,个人产权房办理手续比较简单,只需要产权人本人签字确认按指模就行了,公产房就不一样,需要户口上的全体成员都按指模签字确认才可以。
法律意见】
是的: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5条的规定,户籍登记是以”户“为单位的,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家庭成员)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法律依据】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