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的相邻权是什么意思?
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
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 “相邻”意味着只要他人不动产的使用对自己不动产的使用产生影响,或者说对本人不动产的使用影响到他人不动产使用的整个辐射面积和空间,都可称作“相邻”。
如建物区分所有中,一楼产生噪音,六楼被感知,仍可谓一楼与六楼相邻,可径直基于相邻关系行使相邻权。
如温丰文先生在论述区分所有中对他人专有部分之使用请求权时说:“使用请求权行使之对象,不以物理上前后左右或上下相邻接之专有部分为限,在物理上纵未邻接,只要是建物维护或修缮之必要范围内,亦得对之行使。”
法律概念什么是相邻权?相邻权是否属于物权?
您好,我是在校学习法律的大学生,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相邻权不属于用益物权,相邻权是为调节在行使不动产所有权中权益冲突而产生的一种权益。用益物权包括:
3、宅基地使用权;
4、地役权。要区分相邻权与用益物权主要是要懂得区分相邻权和地役权,因为用益物权中的地役权与相邻权容易让人混淆,两者都是为了自己的便利而利用到别人的不动产,但是两者还是可以区别的:1、相邻权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类型、无需订立合同产生;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形态,基于合同产生。2、相邻权必须发生在相邻的不动产;而地役权可以相邻也可以不相邻。3、相邻权的范围是依据法律规定的;而地役权的范围当事人可以在合同内协商。4、相邻权通常是无偿的;地役权既可以是无偿也可以是有偿,取决于双方的合意。
5、相邻权具有永久性个一时性结合的特性,地役权的存续期间由当事人约定,并可以设定永久地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