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性质有几种?
土地的性质按照分类标准不同,可以分成不同的性质,具体分类有:
1、按土地用途分类划分为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类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用地40年。
什么是土地地类?
我国土地主要分为这几类土地:1 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1)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2)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包括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性用地,比如农村的广场等;
(3)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比如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
扩展资料:
土地利用分类:
形式分类土地利用分类应反映人类对土地利用改造的形式,反映土地利用本身的内在自然特征。
据此,一般地将土地利用分为: 林地、草地、水域、建筑、开阔地、石山、冰川、沙漠等,并按形式继续分为亚类,甚至更详细的级别类型。如:建筑用地类型可以分为: 高层建筑、低层建筑、道路、开阔地等。
功能分类土地利用地域单元的功能或用途。定义为主导的人类和土地相关的人类活动。
由此,可先将土地分为已利用土地和未利用土地两大类,在已利用土地中根据土地利用部门分出第二级十类,即种植业用地(耕地)、林业用地(林地)、畜牧业用地(牧草地)、交通用地、居民点用地、独立工矿用地、国防用地、***旅游用地、渔业用地等。
土地分类(Land classification)是土地科学的基本任务和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土地资源评价、土地资产评估和土地利用规划研究的基础和前期性工作。土地分类是土地类型的划分,其理论是建立在类型学基础上。其分类单位是从区域土地个体单位所具有的相似属性中归纳出来的,具有抽象性和概括性。
单位级别愈低,分类标志的共同性或相似性则愈多,级别愈高则共同性愈少。
土地地类就是在土地管理中,按照土地使用情况和用途给土地划分的类别。
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类。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果园、沟渠、农道和坑塘等;建设用地包括城镇用地、农村宅基地、公路、铁路、特殊用地和工业用地等;未利用地包括河流水面、荒草地和裸石裸土地等。
又称土地系统(land system)。一个土地区内,具有相对一致的地表气候、地形上密切联系并重复出现的地形—土壤组合和植被格局的土地类型分级单元。土地分类是根据土地的性状、地域和用途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性,按照一定的规律,将土地归并成若干个不同的类别。
按照不同的目的和要求,有不同的分类。我国的土地目前大致有三种分类:(1)按土地的自然属性分类,如按地貌、植被、土壤等进行分类;(2)按土地的经济属性分类,如按土地的生产水平、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进行分类;(3)按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以 及其他因素进行的综合分类,如土地利用现状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