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贷的房子,可以***离婚吗?
房贷在身当然可以***离婚,但是离婚的话面临的最***烦,是房产的分割问题。那么,房贷在身的话,离婚之时房产应该怎样分割呢?需要分一下几种情况:
1、***如房子是由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话,离婚之时,房子的产权属于首付支付方,因此,房贷还没还完的情况下,房贷依然属于产权所有人,另一方不再需要继续偿还房贷,但需要根据夫妻婚后共同还贷的份额,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资金补偿,并且不用偿还的房贷的一方,依然保留房贷记录,日后想要再买房的话,将无法获得首套房优惠。
2、***如房子是由夫妻婚后共同出资买房,离婚之时,房子的产权毫无疑问是夫妻双方平摊,还未还清的房贷,也由夫妻双方离婚后各自共同偿还,不过一般情况下,夫妻在离婚之后,通常不愿意双方有所瓜葛,因此在离婚之后,通常会选择将房屋转卖,弥补房贷。
3、***如房子是婚后一方父母购买的,则又需要另外进行区分:
如果房屋产权属于一方父母,即使有夫妻双方进行偿还房贷,离婚后也很难获得补偿,因为会存在与赡养费重合的情况;
如果房屋由一方父母出资,无论房产证上是否登记夫妻双方的名字,房子的产权依然属于夫妻双方,为婚后夫妻共同产权,房贷还没还清,离婚财产分割参考“夫妻婚后共同出资买房”;
如果一方父母特意以协议的方式指明房子仅属于自己的孩子,那么房子的产权依然属于其中一方,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话,参考婚前一方出资首付的情况,不过这种情况,对于另一方来说其实是吃亏的。
可以的!
如果就抚养权和财产等问题协商不成,或者对方不愿理离婚,您可以到***去***离婚。
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您可以要求平分。
如果房子是对方婚前付的首付,并且房产证上只有对方的名字,您可以在离婚的时候主张分割结婚后你们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其增值部分。
最高人民***民一庭意见
在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时,涉及夫妻共同还贷款项及其相对应增值部分的数额等于以夫妻共同还贷部分乘以不动产升值率。所称不动产升值率,是用不动产现价格除以不动产成本,不动产成本包括购买时不动产价格+共同还贷的利息部分+其他费用(比如契税、印花税、营业税、评估费等)。
夫妻离婚后,房子归一方所有,但房贷还未还清,这种情况房子该如何过户?需要进行公证吗?
如果***判定和民政局协议离婚,房屋归一方所有。得房一方在房贷未付清时,是兀能过户的。要向银行一次性或多次还清才可过户,在还清银行***,可持有领行证明和判定书或协议书,就可以过户了。
您好!
如果房子的***不能偿清,就会很麻烦,大概率情况下过不了户。至于公证(题主提到的公证,应当指的是离婚协议)与否,不是必须的。
就题主提到的“如何过户”,最“干净”的办理方式,就是把***一次性偿清,按照离婚时的约定(夫妻之间的协议或者***调解、判决),过户到一方名下。
以下分两个方面说明一下:
离婚方式,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协议离婚,一类是***判决(调解)离婚。
按照题主描述,这套房子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属于对方个人财产。
***房最大的麻烦,在于多了一个非常重要、而且有关键主导作用的角色:***银行。
银行属于抵押权人(债主),涉及到房产的产权变更时,必须要经过抵押权人同意——而***房过户,必然会涉及到变更贷款人的问题。
大多数情况下,银行是不同意变更的——变更后的***人有没有偿债能力?有没有信用问题?等等,这个审核周期往往会非常长、非常麻烦。银行不同意变更,很正常。
那么,在银行不同意变更***人的情况下,房产就过不了户。只能靠协议或者***出具的判定结果,对双方形成约束。
首先,夫妻离婚协议并不需要公证。
其次,存在房贷的情况,无法办理过户。
关于该问题,具体理由是:
一、夫妻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另一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该条款合法有效,在法律上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该约定既确定了房屋的归属,又要求没有房子的一方有配合过户的义务。
如果纯粹从法律上来看,毫无疑问,如果对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到***,即便对方不去房管局配合签字,***也能够给房产登记部门发协助执行书,届时无需对方到场签字就能完成过户变更手续。
二、但是,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除了法律问题,还会涉及到其他的问题。如还有房贷没有还清。那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判决了过户,也无法执行,或者称之为无法完成过户手续。原因在于,过户手续还需要遵循房屋登记部门的规定手续以及银行借款协议等约定,
因此,日常生活中,如果未还清银行***,无论是银行还是房屋登记部门,是不能进行变更过户登记手续的办理的。
夫妻离婚以后,房子归一方所有,但房贷未还清,这种房子该如何过户?需要公证吗?下面我来告诉你具体的过户流程。
如果夫妻离婚是协议离婚的话,那么房子归属的依据就是双方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如果夫妻离婚是诉讼离婚的话,那么房子归属的依据就是生效但是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
但是由于涉案的房子的房贷还没还清,因此你很难此时办理过户手续。因为实践中,房贷只要没还完,银行都对房子享有抵押权,你只有取得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的书面同意才可以进行过户。否则的话房管部门不会给你办理过户,因为有可能侵害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的利益。
那你怎么才完成过户呢?一般情况下银行是不会出具书面同意的证明的,这种情况下要想完成过户,你就只能先想办法一次性把钱银行的***还完。当你把银行的***结清以后,你们之间的借贷关系就不存在了,抵押权也就不存在了。因此,你就可以要求银行去注销抵押权登记,注销以后你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了。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力解答。
1、夫妻离婚以后,会有”离婚协议“,这个”离婚协议“是要在民政部门留存一份的,民政部门会盖章在上边。离婚协议上边就会有对这套房产的归属;如果是***判决离婚,判决书上会有对这套房产的归属;
2、这套房产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主贷人A,但这套房产判给B了;***不结清,是没有办法过户的,不但银行不同意,不动产登记中心也不会给你办理过户手续;只要正常还款,银行才不会管房子归谁了;
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主贷人A,恰好这套房产判给A,事情就好办很多了;B只要拿好离婚证,这个就是免责声明,如果A无力偿还房贷,再去找B的时候,拿离婚证给银行看就好了;
3、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就需要减名字,***不结清,不管减哪个人的名字,银行都不愿意;有些人就觉得不能理解了,***明明是已经判了呀,银行能大过***吗?根本就不存在大小的比较关系,***可以规范民事关系,而银行也要开门做生意的。比较理智的做法是,拿钱把***结清了,银行解押了,随便你们去不动产局怎么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