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把房子震没了,房贷还要继续还吗?
在经历了512汶川特大地震后,我们这一代人对地震可谓是有了刻骨的认知了。地震来的悄无声息无法避免,来的快走的也快。来的时候什么也不带来,只带来灾难,走的时候什么也不留下,只留下一片废墟。地震给人留下最深的印象莫过于一片片倒下的房屋,那么地震后房子没了的话,房贷还要继续还吗?
如果是一次性付清的房子,没有交付时就要由开放商担负损失,如果已经完成交付了的话就要由购房者担负损失。那如果是贷款买的房子呢?这里就不得不说说购房者,银行,和开发商之间的关系了。在购房时选用***买房,其实是将这个房子作为抵押物抵押给银行,然后银行分期将钱打给开发商或者一次性将钱打给开发商,而买房者则每个月还贷。
这个时候的房屋的所有者其实已经在实际上是属于买房者了,所以按照合同法如果遇上不可抗因素房子倒塌了,买房者担负房子的损失的同时,还要继续还***哦。而如果房子没了,人也失踪了,银行也没有办法,只能终止债务关系。值得一提的是,当房屋在作为抵押物时损毁了,有抵押物债务关系就变成了无抵押物债务关系。也就是说你不还银行也那你没有办法,只能拉黑你的信用。
我国***在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总规定,发生自然灾害所在地的机构应当协调各级对受灾地的救助,并且有救助和补贴的义务,没有赔偿的义务哦。但是国家却有巨大的协调性,从每次地震中社会各界对灾区的援助中就可以看得出来,国家是会为那些蒙受了巨大损失的灾民们谋划出路的,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每次发生了重大灾难我们的重建工作总是非常迅速的进行,不得不说,我们的国家真的很棒呢。
其实还不还钱,不是由我们争论来决定的,国家法律已经有明文规定。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按揭人和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应该继续履行的,只不过变成了没有抵押的普通借款合同而已。我国《物权法》则规定,因地震而毁损的房屋,房子就不再作为担保的抵押品了。也就是说,因为地震导致房子损毁,该还的***还得还,但是损毁的房子不能再当做抵押物了。
地震房子没了,房贷还要还吗?
地震不可抗拒,房倒屋塌,伤亡难免,损失巨大,那么地震后房子没了,房贷还要继续还吗?地震发生后,会有三种可能:
1.房子倒了,人还在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和借款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约定,仍有义务还清尚未偿还的***本息。原因如下:购房人是通过向银行借钱的方式将房款全额支付给开发商,所以和开发商已经没有关系了,剩下的只有和银行的借贷关系了,而房子只是作为保证的抵押物,所以房子倒了也要向银行还房贷。
2、房子还在,人没了根据《继承法》,房子列入该人的遗产,首先由继承人用该人的遗产还清此人生前债务,即房贷由此人遗产支付,但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可是以近十年来房地产市场的走势来看,房子一直都是升值的。所以,在房子升值的时候,房子还在,人没了,房贷还是要还的。就这个问题想不通人都没了房贷谁来还?
3、房子倒,人也没了房屋损失需自行承担,而且必须用其他遗产优先偿还房贷。只要和银行签订了按揭购房合同,人还在,不管房子倒没倒,***都的接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