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改变土地用途是不是都要处罚?
一、对于已经审批建设用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比如审批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用作商业用地或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 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二、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性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违法行为,对于这类违法行为,一般***用责令拆除和并处罚款(农村村民个人建房除外不罚只拆),构成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
请问土地流转可以改变土地的用途及性质吗?会有什么严重后果?
流转土地为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换句话就是租用的意思,农用地是不能改变其用途和性质的。
要改变用途需进行项目立项,由***将土地征用,办理农转用手续,由***将土地招拍挂,拍得土地以此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若未办理合法手续将农用地用于非农建设,属违法用地,将由相关的国土监察部门依法查处,作出处罚,有构筑物的将责令拆除复垦。
回答不能,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政策解读】根 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是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是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是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五是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并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从上述规定来看,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总体上后果还是很严重的。建议最好还是依法去办理变更手续。
另外,《土地管理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中对于建设用地又有更为细致的划分,各种用途之间的改变均有严格的审批程序,不得随意为之,否则,将会严重扰乱土地管理秩序,同时也将产生一系列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一是违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有关规定须承担违约责任。一旦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就意味着违反了《出让合同》的规定,此为典型的民事争议,作为《出让合同》的另一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当然有权依据《合同法》及《出让合同》关于争议处理的条款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对方拒绝承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二是违反《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构成非法占用土地。《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国土资发[2005] 176号)第二节第七款也明确规定,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构成非法占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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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不能改变土地的性质和用途。改变土地用途,不仅违反土地流转合同的约定,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同时也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法》也明确规定,土地流转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批准不得将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王大全未按照法律的规定合理使用承包地,与他人合伙在耕地上从事红砖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耕地永久性损害,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0条的规定,承包方可以依法、自愿、有偿地流转土地,任何人不得干涉。
《土地管理法》第4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由此,确立了耕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管理法》第12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登记造册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第9条规定了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什么情况才改变土地用途?
土地是农村改革发展最为重要的资源,但现阶段农村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尤其是在土地闲置,土地滥用等等问题上成为国家整治的重点对象,在2017年国家出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中就明确指出:“农村土地闲置两年以上将会收取一定费用,闲置三年以上将会被收回”。进入到2018年国家也提出将会继续深化农村土地改革,确保农村土地***合理有效的使用,所以在改变农村土地用途等问题上也会进行重点整治!
目前改变农村土地用途的问题主要分为两个方面:1、宅基地滥用;2、耕地滥用,无论是宅基地还是耕地,都是国家土地改革重点对象,在耕地方面国家也指出将要严守农村耕地红线,确保农村耕地***能够实现可持续化发展;而在宅基地方面国家也正在通过统一规划建房、农村闲置房屋整治等方式,提高宅基地的使用效率!所以土地滥用问题也必然会成为2018年重点整治对象,那么什么情况属于改变农村土地用途呢?
就宅基地而言: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是国家依法划拨给农民建造住宅使用的土地,所以宅基地只能够拥有农民的住房建设,而现在许多农民利用宅基地修建厂房、修建楼盘等等方式都是属于改变了宅基地的用途,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擅自改变宅基地的用途,农村集体有权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书,并且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权!
对耕地来说:农村的耕地主要是用于农业生产种植,而如果农民朋友想要在耕地上修建房屋,则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第十九条及第三十一条规定:农业用地转为非农业农地需要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同时要遵循占补平衡的原则,占多少补多少,此类方式改变土地用途是属于合法范围!
而如果农民朋友是擅自是在耕地上修建房屋房屋、挖砂、***石、***矿、取土以及建窑、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等等都是属于违法改变农村土地用途的行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要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以及《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八十三条规定:擅自改变耕地用途,将责令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并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如果说将耕地改变用途为园林、林地等还不成为破坏土地的耕作 条件,那么,挖塘养鱼、毁田挖砂等则属于破坏耕地的行为。因为将耕 地改变用途为各种场地、养殖用地等则很可能无法复垦,从某种程度上 说,已构成了土地违法行为。
所以,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 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 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向承包 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登记造册,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国家保 护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 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具体来讲,对于在耕地中挖塘养鱼,将耕地改为各种场地,在耕地 中挖砂[_a***_],将耕地出租给他人做非农建设,在耕地中取土烧砖等,其 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规定的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擅自在耕 地上建房、挖砂、***石、***矿、取土等和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 挖塘养鱼等法律规范;《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承包方有维护土地的 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 造成永久性损害的义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的禁止任何单位和 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坟、挖砂、***石、***矿、取土、堆放固体 废弃物或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占用基 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法律要求。
至于将耕地改为各种名目的果园,在耕地建设各种畜禽养殖小区, 将耕地改为苗圃,其行为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1条规定的发包 方应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且必须注明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 质量等级、承包土地的用途,违约责任等。
同时,也违反了《***院关于 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确定的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挖鱼塘,种植 树木或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活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