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土地是私有制吗?
日本现行的土地制度是土地私有制。所谓土地私有制,是一种法律上承认个人或私人可以占有土地的制度,但并不意味着全部土地都为私人所有。日本现行的土地所有制主要分为三种形式,即国家所有、公共所有、个人与法人所有。
在日本,除个人或股份(有限)公司等法人占有土地外,国家和都、道、府、县、市、町、村等地方公共团体也占有土地。
(2)现行土地使用制。 日本的国有和公有土地大部分是山林、河川、海滨地,占土地总资源的比例很小,因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并不很发达,且国有土地和公共土地主要是为了国家及国民的利益而使用的,更强调生态保护。
日本的非土地所有人利用土地主要体现在其民法的地上权和永佃权中。
日本大化改新后土地为什么会私有?
公元646年新***颁布《大化改新之诏》。这项改革法令,在很大程度上属于土地改革法令,对日本社会经济形态的变化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
“改新之诏”的内容有四条:第一,废止皇室与豪族私有的一切土地,人民归于国有,称“公地、公民”。***重新给予“食封”与布帛。第二,确定京师与畿内、国、郡、里等的行政区划。设置长官,整顿与设立国防与交通制度,确立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第三,造户籍、“计帐”(租税台帐),并以此为基础设“班田收授法”,征收田租。第四,实施“调”和“庸”等新的统一租税制度。
改新之诏的实施还带有许多细则。***将全国土地、人民收为“公地、公民”之后,将全国户口登录编入户籍与计帐之中,每50户组织为“里”,将中央集权的律令制度推行到全国各地。每6年整理一次户籍,及时掌握全国户籍人口的变化。户籍的整理与掌握是为了推行“班田收授法”。
6岁以上的男女都可以按规定分得“国分田”,死后由***收回。班给的土地,男子为2反(1反为360步),女子为男子的2/3。“家人”、“私奴婢”男女所得土地为“良民”男女的1/3。凡贫瘠难耕的地加倍班分,此为“易田”。值得提出的是,土地对于使用者仅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土地归国家所有,严禁买卖。
引人注目的是,
日本停车场制度?
日本的停车收费通常都设有上限,白天有不超过1200日元即92元人民币的,晚上有不超过600日元即46元人民币的,也有全天不超过800日元即61.5元人民币的;当然也有不设上限的。
还有包月服务的,全天24小时停放,每月是35000日元,相当于2692元人民币;
如果只在7:00-22:00.这个时段停放,每月是30000日元,相当于2308元人民币;如果只在每周一至周五的7:00-22:00停放,每月是22000日元,相当于人民币1692元人民币。
一车一位”实行,日本《城市规划法》规定,在新建或改建建筑物时,必须按建筑物的使用性质配备相应数量的停车位。比如,一般地区每200平方米配1个车位,市中心地区每2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1个车位,不足整数的按整数计算。另外,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位于市区的学校、图书馆以及公寓住宅等建筑物,每300平方米必须配备1个车位。如果不达标,就不允许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