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如何做账?有什么税?如何做会计分录?
做账:
2、后办理转让。 借:银行存款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损失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转让土地涉及到的税种: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对方应缴纳契税。 会计分录 企业将土地作为无形资产并且地上没有建筑物,收到土地转让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结转土地转让成本: 借:营业外支出 借: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计提税费时: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 贷:营业外支出
土地怎么会计处理?
企业购入土地,如果用于建造不动产的,则按照购买价及相关税费计入在建工程,待不动产建筑物建造好之后,一并计入固定资产。
企业购买土地支付的使用税的账务处理1、确认的时候会计处理借:管理费用-税费/土地使用税贷:应交税金-土地使用税2、等到实际缴纳的时候会计处理借:应交税金-土地使用税贷:银行存款3、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账务处理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工商银行 企业建办公楼及厂房 借:在建工程—办公楼 借:在建工程—厂房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扩展资料: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地上建筑物计入在建工程一般企业已开发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应按所开发的各个工程项目的占地面积和预计使用期限,计算确定各个工程项目应分摊的金额,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转入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指可作为单项固定资产入账核算的建设项目。
某个工程项目的占地面积,包括该项目实体及其周围直接相关配套设施(如楼外走廊、绿化地等)占地面积之和。
对于开发项目预计使用期限短于土地使用权有效期限的,其差额期限内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部分,不应计入工程项目,而应保留在无形资产账户中,待工程项目使用期满报废后,再转入新建工程项目或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摊销。 关于土地使用权转人工程项目的时间,由于工程项目建设期限一般较长,且不尽相同,在不同时间转入所带来的结果也不相同,在此之前,土地使用权应摊销计入管理费用。
土地增值税怎么清算?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2、整体转让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3、纳税人申请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如果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以上,在计算增值额时,需要分别用各级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得出各级税额,然后再将各级税额相加,得出总税额。在实际征收中,为了方便计算,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