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农村土地征购后的钱城里的儿子有权分吗?
没有。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土地征购补偿款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原则进行分配。
即使父母在农村拥有土地,当土地被征购后,补偿款也不应该直接分配给城里的儿子。这是因为土地补偿款是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补偿,是对农民因失去土地而造成的生活损失的补偿,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原则进行分配。
因此,城里的儿子没有权利直接分得农村土地征购后的钱。
农村分家土地是父母的吗?
不算父母的财产,应该是家庭共有财产。
农村土地承包***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的是国家实行家庭承包方式,就是说承包的土地归整个家庭,虽然承包证书上只写了户主的名字,实际上只要分配土地时分了地的家庭成员都有使用权,即使家庭成员只有一个在世,整个家庭的承包地都不能调整、减少。
所以说土地属于家庭共有财产,不是家庭中某个人的财产,如果涉及到分户,非要分清楚的话,可以通过自己家庭内部分家析产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话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父母农村土地如何继承?
首先,农民只拥有土地的承包权、使用权、经营权,并没有土地的所有权,不存在子女继承土地的问题,应该是继承土地的使用权问题。
若是承包地继承应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和第50条的规定处理,即: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承承包。继承人需要到农业部门办理承包经营权的变更手续。
而如果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则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农村户口父母土地怎么变更?
如果子女是农村户口的,可以经过村委会研究继承父母的土地。如果子女是非农业户口的,举个例子,说是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是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工人,都不能继承父母的土地,这部分土地需要收缴村集体重新分配。
父母和子女分户,父母百年之后,子女能继承父母的土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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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类似的这个问题,我昨天回答过。如果你父母承包的土地是耕地农田,我的回答是不可以继承。
首先,土地是村集体的,个人只有使用权。所以土地不可以继承。
另外,子女根父母分户了,在农村你们分户就应该有独立的宅基地,分户后你们名字就不在你们父母户口本上。我国土地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的,实行原则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一户人家承包的土地是户口本上所有人共同的土地,如果户主去世,则户口本上其他人继续承包该土地。既然你们名字都不在父母户口本上,那土地你们当然不可以继续承包。只能村里收回。
如果你们父母承包的是林地或“四荒地”,那是可以继承的。
根据《土地承包法》规定:能够继承的土地承包权只有两种,分别是林地和通过招标、拍卖或公开协商取得的“四荒地”。
所以,这得看你们父母承包的土地是什么样的土地。但有一点必须明确,土地不属个人财产,土地是不可以继承的。但土地上种植的东西你们应该获得相应收益。
就说这么多,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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