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用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 未经市、县人民***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国有划拨土地拍卖管理办法?
国有划拨土地不可以拍卖。符合下列条件的,其土地使用权可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
(四)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对于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民***才能对其***取评估、拍卖等强制措施,否则就不能进行处置。
60年代划拨的土地有什么规定?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是无偿取得或者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而取得的,因此原则上是有允许进入市场。但是,由于目前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入房地产市场已为必然趋势,考虑到土地的利用效能和经济效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规定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的程序及土地收益的处理。
此后***院颁布发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发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条件作了相应的规定。
企业改制时国有划拨土地如何处置?
如果企业改制后其土地未改变用途,经县以上人民***授权的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可以保留划拨方式。
如改变用途,符合《划拨土地目录》的也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但是,除了继续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和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的,划拨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显然,这是由于保留划拨方式违反了土地有偿使用的方针。划拨土地为什么还需要规划条件?
我觉得不需要。我认为规划条件,纯粹是为了控制出让类土地的开发强度,但是对于划拨类的,根据划拨目录,上面的建设项目基本属于公共服务类的,不涉及到土地出让金等问题。规划条件用来指导项目建设?
规划条件本身就来自于控详规,按照规划条件审查公建项目的方案和按照控详规来审查,我觉得还是按照控详规比较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