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第59条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释义】本条是关于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农村村民建住宅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规定。
中国土地管理法经什么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必须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属于经济法,依照宪法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除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这些法律涉及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国防、外交、社会各个领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解释法律;
(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六)监督***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土地管理法草案:成片开发征地须经“省级以上***批准”
对成片开发建设征地作了限制性规定,明确提出: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必须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属于经济法,依照宪法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除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这些法律涉及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国防、外交、社会各个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必须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986年6月25日通过,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国土空间规划
第二条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土地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应当坚持规划先行。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前,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