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金缴纳凭证是什么?
土地出让金,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获得后所付的金额,一般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受让人)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第六条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当缴纳的土地出让收入具体数额、缴交地方国库的具体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一个户口本两个土地承包证算不算一个承包家庭?
答:算。一个户口本首先是本村里的户民,才有权去土地承包。村委会的集体土地他不是整块的,他有很多的优质良田,还有较为贫脊的土地,还有很多的山区的坡地,河滩土地等等不一而足。那接下来就要去先承包优质的土地,然后再去分批承包,那就形成了一个户口本承包了多块的士地。
生产队分配的田地是有证的吗?
生产队的土地是没个入社的社员带入的,是土地改革时国家发给的土地证书,生产队登记造册归于集体,所以生产队没有证件,但是社员造房要大队批宅基,公社给土地使用证,否则不能盖房。
生产队分配的田地是有证的吗?当然是有证的,但不是生产队颁发的,从土地承包给农户开始,生产队就不存在了,所以发的土地承包证就是村委会颁发的,以后又经过九八年土地调整后,发给土地证,二0一九年又搞了土地却权,同时又发了证,一次次的发证,主要是核实土地面积,落实到农户各人名下,以后再有什么证,还不知道,农民土地承包开始十五年不变,九八年土地调整后三十年不变,到二O二七年,又坚持第二个三十年不变,农民的土地在手里,基本上是终身制了,农民的定心丸也夠长远!
分配的田地是发过证的,红紫色皮,是一个小本,上边有方向座落,亩数。一家分几块地就在那证面上,并盖有人民***土地局公章,由村支书分发的。那是最后调整土地发的。
现在上级,又开始发确权证,与上次那小夲上的亩数应当相同。我们这队还没发到个人名下。上次承包证,有人丢失了,有人说作费,但可以作为证明,证明几块地,每块地是多少。
上世纪八十年代,分田单干都是生产大队(现在的村委会)负责分的。后来国家为了巩固分田单干的成果,对农民分到的农田进行了“确权”。各家各户分到的农田都颁发了“确权证”。且此证三十年不变。
因此,只要农民分田单干时期,分到的土地,经过确权后的农田,都应该有证。
生产队分配的田地是有证的吗?
生产队的土地肯定没有发过证,当时不时兴这个,不像现在,什么都有证。
虽然说没有证,但是生产队的土地的亩数,是比较准确的。一个生产队的土地亩数是多少,在生产队、生产大队、人民公社和县***都有明确的登记。并且是一致的。
生产队的土地是农户入社带来的,农户的人入了社就是生产队的人,就是社员。农户的土地入了社就是生产队的土地了。生产队的土地每个社员都有一份。
生产队的土地都是经过认真丈量后得出的土地亩数,是上交农业税和上交公粮的依据,绝对马虎不得。
生产队、生产大队每年年底都有一个年报,当时的土地数、人口数、粮食总产量数、总收入数、大牲畜数、家禽数、生猪数、农机数等等,农村的基本情况一应具全,都要详细上报到公社。作为上级了解农村情况的根据。
土地被占用,或者自然灾害损毁,都要及时上报,经上級核实,才可以核减。这关系到农业税的上交和公粮的上交。
生产队的土地也有增加,这就是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造低产田,平山造田等等,土地增加了很多。
增加的土地也要交农业税和公粮的,但是前三年免征,这也算是个优惠或者是个奖励吧。
生产队的土地到大包干时,分给了农户,但是所有权仍然是生产队,就是现在所说的村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