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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土地违法,地上附着物已灭失,怎么办理
- 2、什么是“土地的灭失”?
- 3、土地灭失的介绍
- 4、土地使用权终止有哪几种情况?
- 5、土地被非法破坏怎么办?法律大佬看一下
- 6、土地使用权人死亡,是不是意味着他的土地使用权自动灭失?
土地违法,地上附着物已灭失,怎么办理
当事人的土地被非法破坏,可以向当地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举报,由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土地的,应当责令其退出违章占用的土地,或者吊销其用地许可证,并可给予警告或者罚款。
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是合法征地,其补偿按以下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行政机关在履行了征地补偿职责、当事人拒不清理地上附着物的情况下,应当先责令其交出土地,再申请人民***强制执行,其并无强制执行的权力。
什么是“土地的灭失”?
1、法律分析:因自然灾害导致宅基地灭失的,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这里的宅基地灭失就是指宅基地无法再用于居住的情况。自然灾害等原因可能使土地不再适用某种用途,例如山体滑坡,原来住宅所在的土地不能再建房居住。
2、灭失宅基地使用权后的处理因为失去的原因不同处理结果也就有所不同。
3、地役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下面我举案例说明:A公司在离海不远的地方建酒店,在酒店上端的旋转餐厅就餐可以欣赏海景。B公司取得了酒店前面的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法律分析】重新分配宅基地的客观原因是自然灾害导致宅基地的灭失。
土地灭失的介绍
土地灭失,是指土地作为自然和人工的物的绝对消灭,对于任何人而言,该土地均不复存在。土地灭失一般基于自然原因而发生,如,湖泊淹没土地;洪水冲毁土地;河流改道淹没土地;地震使土地塌陷等。
土地灭失是权利的标的物—土地的灭失,故以灭失的土地为对象的所有权或其他各项权利,也随土地的灭失而消灭,已设定的他项权利,或经被查封、拍卖的场合,也因其标的物的灭失而消失。
土地灭失,导致土地使用权客体丧失,受让人因此而终止其土地使用权。灭失是指灭亡消失的意思。如地震、火山爆发、洪水等或人为原因导致土地实际使用价值消失的现象。
土地使用权终止有哪几种情况?
土地使用权终止的四种情形:(1)使用年限届满;(2)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提前收回;(3)因逾期开发而被无偿收回;(4)土地灭失。
再以下情况下,土地所有权会被中止: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时,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如因地震或战争而使原有土地变成湖泊或河流等。土地灭失,导致土地使用权客体丧失,受让人因此而终止其土地使用权。
(3)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法律客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成员达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集体 土地所有权 、 集体土地 使用权 注销登记 。
土地被非法破坏怎么办?法律大佬看一下
1、土地被人破环、发生纠纷,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等调解解决;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
2、土地被非法侵占处理方式具体如下:向国有土地资源局反映。非法占地的法律责任是行政处罚。非法占用的土地要责令退还。
3、农田被非法占用,***取措施如下:报警: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告知占用农田的情况,请求公安机关调查处理。举报:可以向当地农业、土地、城乡规划等部门举报,要求其调查占用农田的情况,并依法进行查处。
4、当事人的土地被非法破坏,可以向当地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举报,由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土地被侵占怎么办 土地被侵占的,可以直接要求侵占人返还非法侵占的土地;如果侵占人拒不返还,可以到******追回。
6、答法律分析:土地被人霸占,权利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权利人可找当地村委会,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收集侵权证据,然后到******,要求停止侵权。
土地使用权人死亡,是不是意味着他的土地使用权自动灭失?
宅基地使用权人死亡后,宅基地使用由村集体收回,另行分配给其他村民使用。死亡代表着生命和相关权利的终结,当事人死亡以后的个人所有财产当然是可以依法被继承的,可比较特殊的就是土地使用权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
农村土地确权,只要在承包期内,老人死后地不会收回,因为承包人是整个农户家庭不是某个承包人。按照《土地承包发》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公众相关的,主要体现为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继承其房屋和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终止,是指土地使用者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已告消灭,不再享有这种权利。其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
土地灭失,导致土地使用权客体丧失,受让人因此而终止其土地使用权。灭失是指灭亡消失的意思。如地震、火山爆发、洪水等或人为原因导致土地实际使用价值消失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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