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土地纠纷怎么解决?
双方当事人因土地权属发生***后,可以自行协商处理,解决权属争议。
2、行政调解
当事人可以向双方共同的上级人民***申请调解。土地权属***的调解属于行政调解,而不是人民调解。调解应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互谅互让、公平合理、平等自愿的原则来处理。调解是处理土地权属***最便捷的一种方式。
村民与村组织、村民个人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可以向乡人民***或县级自然资源局书面申请调解。
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请求的事项和理由、有关证据。
乡镇人民***或者县级自然资源局受理后进行调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
3、行政处理
双方当事人若分歧较大,不能通过自行协商或行政调解处理的,可以向双方共同的上级人民***申请土地确权。
行政调解是行政处理的前置条件,未经行政调解的土地权属***,不得申请***确权。
1995年土地权属争议暂行办法?
办法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依法处理土地权属争议,保护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处理土地权属争议,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因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而发生的争议。
第三条 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以法律、法规和土地管理规章为依据。
第四条 土地权属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事人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处理,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由人民***作出处理决定。
第五条 土地权属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或者乡级人民***处理。县级以上人民***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六条 发生土地权属争议当事人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照本章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提出处理申请。
第七条 县级人民***土地管理部门受理下列土地权属争议案件:
与村干部土地确权***怎么处理?
土地确权是***行为,村干部是土地确权工作的主体人,村干部在土地确权过程中与村民因土地确权面积的多少发生争议,应以上一轮土地调整的帐本登记为准,如原帐本登记模糊不清,不能认定,只有申请上级主管部门介入调查核实,确认村民应得承包土地面积。